被检出真菌!“医用卫生巾”真的足够安全吗?
发布日期:2025-05-25 21:31    点击次数:117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正在走访卫生用品经营商家。(来源:受访者供图)

被曝尺寸缩水、含虫卵

卫生巾频频“塌房”

北京市大兴区的王女士

连夜换用“医用级”卫生巾

使用后私处却出现了小红点、瘙痒等

过敏症状

尽管这些症状几天后自然消退

但王女士觉得很不理解

“医用卫生巾”不应该更安全吗?

医用护理垫里检测出真菌

随着近年来市场上伪劣卫生巾产品“塌房”,一些消费者开始寻找“医用卫生巾”作为替代品,而一些厂家也纷纷加入售卖“医用级”卫生巾的赛道。在女性健康焦虑被无限放大的市场环境中,“医用”二字正成为新的消费风口。然而,市场上所谓的“医用卫生巾”却存在诸多乱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什么是“医用卫生巾”?它和普通级卫生巾有什么区别?医用的是否比普通的更安全?卫生巾作为4亿女性的刚需用品,常被称为“隐形伴侣”,其背后是千亿级的“她经济”市场。

《方圆》记者在某外卖、电商平台上搜索“医用卫生巾”发现,出现的产品基本为“医用护理垫”而非“医用卫生巾”,销售量最大的为某医疗品牌生产的医用护理垫,而销售方均为医疗器械商家。从外观来看,这款医用护理垫和普通级卫生巾并无差别,但在包装上显示其生产、产品备案凭证及技术要求均为“械”字号,预期用途则是病床或检查床上用的卫生护理用品,并警示说明:不应在手术室、产房内使用。

记者又走访多家药店,部分店家反映“医用卫生巾”销售量逐步上涨,一度出现脱销的情况。有正在购买此类产品的消费者表示,“医用级”产品意味着安全级别更高,比如细菌、荧光剂、pH值等都有更严格的要求,肯定优于普通产品,但也坦言自己在购买时不会查看具体的产品信息、备案信息。

事实真的如此吗?这个疑问盘旋在大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杉的脑海里。2024年12月11日,王女士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大兴区检察院反映,在购买“医用卫生巾”使用后过敏,可能存在质量不合格问题。此外,部分消费者通过12345平台集中反映使用卫生巾后过敏的情况。

“虽然是一片小小的卫生巾,但反映的不仅是产品质量问题,更涉及广大女性的健康权益。”李杉表示,该院决定成立办案组,对各类卫生巾的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制定等情况进行调研。

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办案组购买了10余个品牌、不同批次产品(涵盖正规品牌、小品牌、医用护理垫),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来源:受访者供图)

通过线上平台(外卖、电商平台)和基本覆盖全辖区14个镇的线下渠道(村中小超市、大型商超、医疗器械店),办案组购买了10余个品牌、不同批次产品(涵盖正规品牌、小品牌、医用护理垫),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就相关产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可迁移性荧光物质进行检验。

检测后发现,普通级卫生巾和二类械字号医用护理垫的菌落总数<1CFU/g,某品牌医护级卫生巾菌落总数为4CFU/g,而另一品牌的一类械备号医用护理垫的菌落总数为13CFU/g,且检出真菌。

“令人意外的是,部分小品牌卫生巾质量是达标的,而打着‘医用’旗号的产品反而安全性能低。”李杉告诉《方圆》记者,随着女性消费者对普通级卫生巾的信任度普遍下降,械字号“医用卫生巾”的概念在自媒体及部分产品宣传中屡屡被提及,其销量也大幅增长,办案组决定重新评估和研究医用卫生巾的相关问题。

“医用卫生巾”竟是伪概念

在办案组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沟通中,问题很快浮出水面。

我国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并没有 “医用卫生巾”的产品名称。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只有二类械注号的产妇产后护理垫和医用吸收垫等产品因为和身体健康有直接影响,产品具有无菌要求。

而对于现在市场上大量的仅取得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某械备某号)卫生巾形状的“医用护理垫”“医用垫巾”等产品,仅系用于病床或检查床上的卫生护理用品,其没有相关国家标准,只要符合非织造布和塑料膜复合或缝制而成即可生产销售。

这意味着,一类械备号医用护理垫由于只限于病床上使用,对人体健康影响小,故没有无菌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具体产品质量由生产者按自行备案内容组织生产;二类械注号产妇护理垫因对产妇身体健康有直接影响,有无菌要求,所以需获得注册许可后才能生产销售,产品安全性能高于普通卫生巾,但是因其没有适用卫生巾(护垫)GB/T8939标准的硬性要求,对于吸水量等性能也可能不及普通卫生巾。

“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将一类械备号的医用护理垫标注为‘医用卫生巾’,误导消费者购买,这种行为不仅混淆了产品的性质,还可能对女性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李杉向《方圆》记者表示。

“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某卫生巾品牌工作人员透露,一类护理垫仅需备案,成本可能不及普通级卫生巾,但售价却能提高不少。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则明确表示:“医用护理垫没有国家标准,商家标注为卫生巾进行售卖本身就不规范。”

“没有国家标准,意味着相关产品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规范和监管。商家将这一模糊概念作为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李杉表示。在进一步调研中,办案组联系了北京地区具有医用护理垫生产资质的厂家,一个厂家表示没有生产卫生巾,但按照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国家标准生产产品;另一个厂家备案了医用护理垫,同时也生产了医护级卫生巾,但未使用医疗器械注册号生产卫生巾。

“北京对正规医用护理垫厂家监管较严,不允许打擦边球生产卫生巾。但在检查抽查方面,往往一年仅检查一次。”某医疗器械厂技术人员坦言。

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整改

“我们发现,部分医疗器械店铺在线下销售时存在将一类械备号医用护理垫与普通级卫生巾混合放置,并以‘医用卫生巾’的概念推广售卖,在线上销售时则直接将产品标注为‘卫生巾’‘姨妈巾’等现象。该类行为存在误导性,侵害了女性消费者对产品的知情权。”李杉说,多数消费者购买时不看产品说明,仅因形状和“医用”概念购买,特别是在“3·15”后“医用卫生巾”搜索量大幅增加,平台仍存在宣传漏洞(如未区分一类/二类器械)。

“除了名称使用不规范,该款产品缺乏国家标准,且不需要通过一次性卫生用品国家标准中关于卫生巾的安全测试,错误使用可能影响女性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了卫生巾市场的健康发展。”李杉进一步解释说。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然而,由于一类医疗器械安全性要求不高,市场监管部门和医药监督管理部门往往忽视对其监管,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况,导致市场乱象频发。

为此,大兴区检察院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下架“医用卫生巾”宣传,规范名称为“医用护理垫”,禁止使用擦边词汇和模糊对比(如与卫生巾功能类比)。随后,行政机关全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并积极整改。

在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通过线下走访检查医疗器械店铺,责令其将医疗器械和非医疗器械分类码放,并制发《规范竞争行为提示书》,通过责令相关商家暂停营业、下架涉事商品并删除相关图文的方式进行整改。此外,向全区制发《关于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排查79家网络店铺,并要求15家存在同类问题的店铺一并整改。

当卫生巾安全问题被真正“看见”

今年4月,大兴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因涉及妇女健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特邀请区人大代表朱玲、区政协常务委员颜九红、区妇联权益部干部张钰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张媛媛、张丹丹担任听证员。

“3·15晚会后卫生巾安全问题困扰着广大女性,这场听证会不仅是听证结案事项,更是对女性卫生用品的一场普法宣传,检察院聚焦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这场听证会真是及时雨。”颜九红说。

“检察机关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站在老百姓的视角找准切入点,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履行职能,保护了女性消费者合法权益。”朱玲表示。

目前,大兴区检察院正在构建“医用护理垫规范管理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拟通过获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平台中全国生产医用护理垫企业备案的全部信息,指引通过线上平台获取销售端、生产端就医用护理垫产品信息进行比对碰撞,从而筛查出超备案信息标注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线索,更大范围推动市场规范相关销售行为。

“此外,我们发现,现行的卫生巾(护垫)GB/T8939标准存在指标较少、标准较低的问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于2024年6月28日启动卫生巾相关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我们也希望通过案件办理推动标准制定,改善卫生巾市场的现状。”李杉说。

“健康不是标签,而是底线。”多位受访者表示,从商超货架的角落到被真正“看见”,这场卫生巾安全危机暴露的不仅是产品质量问题,更是市场逐利与监管滞后的深层矛盾。女性健康不容成为商业炒作的工具,而需全社会共同守护。唯有完善标准、强化监管、提升消费者意识,才能终结乱象,让每一位女性真正获得安全与健康。 

本文杂志原标题:《“医用卫生巾”真的足够安全吗?》